遺失物承辦人私吞4萬元!辯青光眼誤認貪汙判刑2年8月 | 測速照相出沒點
台北市警局北投分局偵查佐林逢振,2019年8月涉私吞張姓女子遺失的現金4萬元,僅發還1萬元,直到張女二度前往分局對質,才領回其餘4萬元遺失現金,北投分局則自清依法送辦。林遭檢方起訴後已停職。士林地院今天宣判,認定林犯貪汙[1]罪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,處有期徒刑2年8月,褫奪公權2年。
判決指出,2019年8月,大屯派出所警員接獲民眾拾得張女的遺失物5萬元和8本存摺,將物品裝在遺失物保管袋,移交偵查隊拾得遺失物承辦人林逢振;林先把存摺轉交銀行,張女1周後至分局領回現金,卻只領到1萬元,張女離開分局後困惑求助派出所員警,張女和員警一同至分局找林對質,林才拿出4萬元發還。
派出所警員證稱,當初與張女到分局確認遺失金額時,林說「可能是保管袋勾破,4萬元現金掉出來」要去保管遺失物的倉庫找4萬元。分局督察員證稱,此保管袋僅有帶口拆封,信封邊都是完整的,確定沒有其他破損處。
林男否認犯行侵占,他供稱,張女告知遺失金額1萬元、有和張女核對金額才發還1萬元,1萬元是遺失物保管盒內本案的遺失物現金抽出發還給張女,原本剩餘的4 萬還是要送到市警局,不可能據為己有。
合議庭認為,林涉犯貪汙罪時,從警已達27年,資歷甚長,第一時間應清楚遺失物保管盒中還有4萬元未發還現金,竟沒有捍衛自身清譽,在張女、張員警返回分局詢問還有4萬元時,卻稱「可能是袋子勾破、要去找找看」等語,偵審期間辯詞不同。
合議庭指出,林辦理遺失物時,應看被害人張女年邁,且抱持有找回部分金錢就好、事後未必查證等心態,心生貪念未發回全數金額,侵吞4萬元現金,把4萬元現金從保管袋取出後另置,將空的本案保管袋釘入卷宗內,準備報結。
辯護人稱,林疑似因青光眼看不清楚,誤認保管袋上金額數字。合議庭認定,保管袋上記載新台幣1000元,數量50,而拾得物領據上寫新台幣50000元,林在張女二度領回4萬元後,把「1」描繪成「5」並蓋上職章修正,就算張女沒有領回4萬元,林仍可以描繪成「5」簽結,把4萬元據為己有。
合議庭審酌,林身為警察未恪遵職守,反侵占職務上所持有非公用私...
2線2星警官監守自盜2度侵占民眾拾獲萬元現金遭法辦 | 測速照相出沒點
北投分局自檢主動偵辦員警涉嫌侵占拾得物貪瀆 | 測速照相出沒點
北投警分局警務員涉A走拾得物11件遭送辦 | 測速照相出沒點
員警涉侵占1萬餘元拾得物遭分局移送法辦 | 測速照相出沒點
廉政案例宣導員警涉侵占1萬餘元拾得物遭分局移送法辦一 | 測速照相出沒點
拾得遺失物管理系統 | 測速照相出沒點
暗槓拾得物!只為了1萬7千元北投富家警遭送辦 | 測速照相出沒點
瞎掰保管袋破損!私吞遺失物4萬元北投警遭判2年8月 | 測速照相出沒點
警涉侵占民眾遺失物4萬元士院判2年8月| 法律前線 | 測速照相出沒點
遺失物承辦人私吞4萬元!辯青光眼誤認貪汙判刑2年8月 | 測速照相出沒點
臺北市北投區立賢路101號
設置縣市:臺北市設置市區鄉鎮:北投區設置地址:立賢路101號管轄警局: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管轄分局:北投分局拍攝方向:往北速限:50
臺北市北投區陽金公路53號燈桿後方竹子湖路2-2號對面
設置縣市:臺北市設置市區鄉鎮:北投區設置地址:陽金公路53號燈桿後方竹子湖路2-2號對面管轄警局: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管轄分局:北...
臺北市北投區大度路往台北方向
設置縣市:臺北市設置市區鄉鎮:北投區設置地址:大度路往台北方向管轄警局: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管轄分局:北投分局拍攝方向:往南速...
臺北市北投區洲美快速道路(南向避車彎處)
設置縣市:臺北市設置市區鄉鎮:北投區設置地址:洲美快速道路(南向避車彎處)管轄警局: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管轄分局:北投分局拍攝...
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 台北藝術大學門口
設置縣市:臺北市設置市區鄉鎮:北投區設置地址:學園路台北藝術大學門口管轄警局: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管轄分局:北投分局拍攝方向:...
臺北市北投區承德路6段
設置縣市:臺北市設置市區鄉鎮:北投區設置地址:承德路6段管轄警局: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管轄分局:北投分局拍攝方向:往北速限:60
臺北市北投區大業路412號前
設置縣市:臺北市設置市區鄉鎮:北投區設置地址:大業路412號前管轄警局: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管轄分局:北投分局拍攝方向:往北速限:60
臺北市北投區大度路往淡水方向
設置縣市:臺北市設置市區鄉鎮:北投區設置地址:大度路往淡水方向管轄警局: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管轄分局:北投分局拍攝方向:往北速...
臺北市北投區洲美快速道路(北向避車彎處)
設置縣市:臺北市設置市區鄉鎮:北投區設置地址:洲美快速道路(北向避車彎處)管轄警局: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管轄分局:北投分局拍攝...